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rcb    【2016-08-23】



各学院: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省有关通知,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截至2016930日前,来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1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此次校内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个人下载客户端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学院组织专家选拔推荐,各学院至多推荐1人;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分配名额,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校内公示,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按国家划分申报类别,报送省相关部门。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地区、本系统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可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学科可不推荐。



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两部分,具体要求见附件3。请申报单位于9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玉浩   电话:85285433   邮箱:rcb911@scau.edu.cn



人事处



                                                  2016823



附件:1. 关于做好2016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



2.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



3. 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材料要求



4. 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