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计划生育奖励的通知
作者:gzk 【2017-11-22】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经校领导批示,我校2017年计划生育奖励金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统计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发放范围为期间在职工作的在编教职工(含人才租赁,因自费出国等原因已暂停福利待遇的人员除外),此期间的调入人员、退休人员按在职工作实际月数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将在2017年11月的酬金中发放。
后勤处下属实体中心、幼儿园、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单位可参照以上标准自行发放,经费由其自筹;非年薪制博士后人员按以上标准发放,在博士后经费中开支。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