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0-05-22】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可选派8名中青年教师。
二、选派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次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 ,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1.请不要选择系统中没有列出的高校,否则会导致无法投档。
2.系统中有学校但是没有意向导师的,需要本人联系对方学校接受管理部门是否同意接受,如果可以接受,才可以申报。(部分高校是严格按照招生目录来进行录取,不在目录中的导师没有接受名额)。
3. 请申请人仔细查看申报高校的访问学者招生简章,部分高校需要网上申请,如有类似要求的,请申请人按照申报高校的要求进行。
(二)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三) 录取。学校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报“武汉中心”协调录取。
(四)学习及考核。录取人员在收到通知书后,须到人事处签订进修协议书,按时到访学高校报到学习。访学结束,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日前,将《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3份,报人事处职称师资科。
2.已报名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老师,请及时申请。
联系人:曹汉林, 联系电话:85288019
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
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