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2022-01-0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有关教学单位的反馈意见,经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后,现按照下达目标任务的职能部门意见,对教学单位需提交的《202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适用于教学单位)A3版式》(原通知的附件3-1)进行了完善,请各教学单位查收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联系人:刘锋、王燕君 85280042
邮 箱:rsc@scau.edu.cn
办公地址:办公大楼903室
附件:202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适用于教学单位)A3版式(以此为准)(略)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