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办理
作者: 【2023-03-30】
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工伤认定-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请-医疗费报销)
第一步:用工单位填写相关资料到行政楼917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联系电话85280044
第二步:工伤认定
石牌东路117号3楼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020-87507680
准备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2、工伤事故报告表(加盖单位公章);
3、工伤事故说明(受伤职工本人);
4、证人证词(伤者、证人即伤者同事2名带身份证复印件,各写一份证人证言把事发经过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写清楚);
5、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书2份(受伤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单位授权委托经办人);
7、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需加盖单位公章);
8、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括首诊病历封面、病历内容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9、事故图片(包括事故地点图片或者伤者受伤部位图片);
10、职工在异地出差时受伤(或死亡)的,需提供单位书面出差证明、往返车(机)票;
11、交通事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图(可手绘或网上剪截路线图),需注明住宅地、公司、出事地点、勘验时间、地址、勘验人、绘制人签名及日期、住地暂住证复印件、报警回执;
12、死亡事故:家属与死者的有效亲属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家属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报警回执;
1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14、单位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请在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申报,逾期申报的单位要递交书面《延期申请报告》;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越秀区梅东路28号二楼联系电话:87679519)
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2、被鉴定人身份复印件;
3、委托书2份(受伤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单位授权委托经办人);
4、办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登记表。
到达窗口后办理流程:
●填写《办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登记表》;
●按表内要求带材料,到鉴定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打印《现场鉴定鉴定通知书》(回来贴相片盖章)。
第四步:劳动能力鉴定
(指定医院)
鉴定日所需材料:
1、《现场鉴定通知书》原件一份;
2、《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原件一份; 并按要求贴相片、申请方盖章签名
(此申请表是由服务窗口登记录入后才能生成的表格,无需自行下载或打印);
3、《办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登记表》原件一份;
4、《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5、被鉴定人身份证 或 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6、自发生工伤之后所有的住院、出院小结、手术记录、诊断证明 复印件;
7、自发生工伤之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8、自发生工伤之后所有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复印件与胶片(如X光、CT、MRI等);
9、如须缴费的持《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后的票据联(我单位不需要);
10、申请复查鉴定除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步:待遇申请
(地点: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
1、《省直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门诊或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原件)
7、广州医保有垫付的:需到广州医保局天河分局(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确认垫付金额并提供:
(1)《广州市医保基金垫付省直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确认表》;
(2)医保卡复印件;
(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住院/门诊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