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d 【2022-09-29】
领取病故教工丧葬费及抚恤金流程
流程
办理事项
第一:报送材料
在职/退休教工病故后,请经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行政楼九楼917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工资社保科)办理。1. 户口本(病故者与经办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者亲属关系证明);2. 死亡证明;3. 殡仪馆火化证明;4. 经办人身份证;备注:经办人为病故者直系家属,如他人代办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自己书写)。
第二: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
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工资社保科工作人员核算病故者的丧葬费及抚恤金金额,并开具领款单;2. 经办人携带“领款单”前往行政楼财务处领款。
联系人:程澜,联系电话:020-8528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