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指南

作者:qld    【2022-09-29】


申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流程

流程

办理事项

第一:
填写申请

病故教工遗属生活困难的(无经济来源、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请下载《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点击下载并填写1份,以下简称“《补助审批表》”)。

第二:
所在单位审核

将《补助审批表》交至病故教工所在单位,请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
报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交至行政楼九楼917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工资社保科):
1.
加盖公章的《补助审批表》;

2.
无经济来源证明;

3.
申请补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补助人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第四:
人事部门审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病故者家属。

第五:
领取补助

已获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家属,按照以下办理:
1.
经办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补助人的户口本,前往行政楼九楼
917室;
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工资社保科工作人员核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额,并开具领款单;

3.
经办人携带“领款单”前往行政楼财务处领款。

联系人:刘润芬,联系电话:020-85280044

附件3: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