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指南

作者:qld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1410


流程

办理事项

(一)填写申请

  病故教工遗属生活困难的(无经济来源、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请下载《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点击下载并填写(1份,以下简称“《补助审批表》”)。(附件3)

(二)所在单位审核

  将《补助审批表》交至病故教工所在单位,请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交至行政楼九楼917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工资社保科):
  1.加盖公章的《补助审批表》;
  2.无经济来源证明;
  3.申请补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补助人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四)人事部门审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病故者家属。

(五)领取补助

  已获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家属,按照以下办理:
  1.经办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补助人的户口本,前往行政楼九楼917室;
  2.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工资社保科工作人员核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额,并开具领款单;
  3.经办人携带“领款单”前往行政楼财务处领款。

联系电话:020-85280044

附件3: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