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gb 【2017-07-03】
建立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的有关程序及资料
未具备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条件或未获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可先依托高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先成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高校流动站向企业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企业提供科研经费及博士后所需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并视导师指导和设备试验等情况向流动站支付一定费用,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1、企业向学校递交《商建博士后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函》,并附公司简介(主要介绍企业的经营内容、状况,科研队伍情况、科研条件)及《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由相关学院向学校提出《合作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的申请》,并附可行性报告;
3、由人事处向学校提交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的请示;
4、学校同意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5、企业和学校签定合作协议,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