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cb 【2017-09-07】
根据《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广东省首次启动“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公告的精神和要求,现将学校相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以及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
二、认定方式及补贴额度
采取“常态申报、定期认定”的方式进行认定,以用人单位“先引进、后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经认定的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可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可连续资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被认定人员只享受一次我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
经认定的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来粤工作61-18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
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2。
三、认定条件
科技创新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全职在粤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且2016年1月1日后从国(境)外或省外来粤工作并依法纳税至少1年。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完成当年合同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效,且当年在粤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最高不超过180天,时间范围从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止。
申报人年龄要求:
1.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5周岁以下(1951年8月1日后出生);
2. 高端经营管理人才:55周岁以下(1961年8月1日后出生);
3. 金融人才:65周岁以下(1951年8月1日后出生);
4. 青年拔尖人才: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具体认定条件和标准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工作安排
9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华南农业大学首批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申报意向名表》(附件4)。
9月21日前:学校资格审核,并为申报人开通申报账户。
11月10日前:申报人在线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11月25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提交材料至广东省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玉浩、董皓;联系电话:020-85285433;电子邮箱: rcb910@scau.edu.cn。
地址:行政楼911 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首批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