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zk 【2018-03-30】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公办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二、工作安排
1、4月4日前,各学院(部)向本单位教师认真宣传粤教继函[2018]16号文(附件1)精神及本通知要求,接受申请教师报名。根据文件和通知精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需要,按学科或专业成立(调整)若干专业小组,每个专业小组由3-5人组成,专业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工程师等不能等同),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测评小组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填写完两个“一览表”后纸质版盖章于4月4日前交职称师资科,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85288019@scau.edu.cn。
2、4月8日前,各学院(部)专业小组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附件4),对需要参加面试、试讲的申请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填写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5)中,并自行登记分数以便后续申请人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后,将分数填写在《申请表》上。并将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5)和《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6)填写完整后交职称师资科。
3、4月15日(周日,上午8:00-12:00),学校安排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前来我校对申请人进行体检,申请人带上填写完成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版)》(附件7),到校医院完成体检。(注:体检表应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4、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至4月17日(系统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在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建议使用火狐或IE8浏览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上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申请人请务必阅读申报表的填写要求及填写样式(附件8-1、8-2、8-3)后,严格按要求填写齐全。
5、提交申请基本材料时间:4月20日前,各学院(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具体要求(附件9)顺序整理报送职称师资科,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逾期报送材料后果自负。
6、经人事部门审核报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按要求公示7日。
7、5月11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贴小1寸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使用博士学位免测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教学任务书(附件10);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附件11);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10、免普通话测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学院(部)根据申报人原件进行审查验证后,将原件退回申请人,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并按顺序整理。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学历鉴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须提交学历鉴定报告,此报告验证需时15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根据以下途径尽早办理。
注1:申请人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与本人现任教为同一所学校的人员,免学历鉴定,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即可(本科毕业人员由教务处学籍科出具证明、研究生毕业人员由研究生院出具证明)。
注2: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除了提供学历鉴定报告,还需提供学位鉴定报告。
注3:学历认证方式:
(1)现场学历学位认证:自行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一楼大厅(广东省教育厅旁)进行认证。通过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代理点办理,各代理点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询:www.gradjob.com.cn
(2)网上学历认证:登陆学信网,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12),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7月31日(此备案表为学历认证,非学位认证,如需学位认证报告,请选择现场认证)。
2、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1) 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中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测试培训:一是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二是持有1994年以后,由省级语委办颁发的带有等级分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者。(2) 如申请认定资格的老师不具备以上免测的条件请及时登录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普通话测试系统(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合格证书需时约1个月),并按网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培训和测试。
注:高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但未获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具有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仍需进行普通话测试。
3、“两学”要求: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须提供师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等补修合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须提供师范本科专业学业成绩表复印件并用有色笔划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实习等科目。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测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人员;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3.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高校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但未获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具有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报范围,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教育厅将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已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无须再申请认定。
7、本通知所涉及附件请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联系人:陈思敏
联系电话:85288019
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914室(人事处职称师资科)
/rsc/userfiles/file/20180330/20180330111029_36737.zip
人事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