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19-09-10】
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现选拔4名优秀博士后公派到国(境)外开展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面向在站博士后或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具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原则上自2018年10月29日之后;
2、应届博士毕业生,需符合学校进站条件,选定合作导师,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并办妥进站手续;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
4、自主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正式邀请;
5、国(境)外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排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四大排名为准)。
6、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7、出国(境)实属科研需要;
8、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9、外语水平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
10、合作导师及流动站同意。
二、派出时间
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博士后按照实际科研合作需求和在站不超过24个月的限制,合理申报派出时间。
三、经费资助方式
1、获资助者每人获省财政资助的40万元人民币,用于发放博士后在外期间的生活补贴、往返旅费、住房补助等费用。因获资助者省财政不再重复拨付博士后日常经费,年薪制博士后扣除省财政博士后日常经费剩余经费继续拨付给博士后本人。
2、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仍然与其他在站博士后一样,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9〕95号)
执行。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统一组织选拔。
2、申请人向所在流动站及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一式7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
(1)《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
(3)《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汇总表》
(4)《文献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6)邀请函;
国外(境外)机构邀请函,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经导师、流动站及学院同意并审核后,将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表报博管办。
4、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受资助的博士后名单。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等博士后项目不重复申报;入选后不再享受学校的短期出国或学术会议资助。
2、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1)《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
(3)《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汇总表》;
(4)《文献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证明必须包含发表刊物、作者排名、作者文中单位、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大类分区等内容,由具备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并盖章;
(5)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6)所有材料一式7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
以上材料及电子版送报博管办,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
朱老师,电话:85285433,地址:行政办公楼911室
附件:
3、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汇总表
4、《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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