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处 【2019-11-20】
关于发放2019年计划生育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经校领导批示,我校2019年计划生育奖励金按3000元/人的标准在2019年11月的酬金中发放。计划生育奖励统计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发放范围为期间在职工作的在编教职工(含人才租赁),此期间的调入人员、退休人员按在职工作实际月数发放。
后勤处下属实体中心、幼儿园、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单位可参照以上标准自行发放,经费由其自筹。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