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20-11-10】
合同制员工办理离职,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书面的《合同制职工离职(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点击下载到所在单位(科研经费聘请的合同工需先由科研经费负责人提出意见),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表格模板动态调整,请实时下载填写)
2.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将《停止购买非事业编制合同工“五险一金”委托书》点击下载和《合同制员工离职(退休)审批表》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合同制员工离职(退休)审批表》的原件由所在单位留存;
3. 以上材料报送至行政楼918室,由工作人员进行核销,并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减员。
(联系人:李立、张琦,电话:020-3867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