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请销假办理流程一般在学校网办大厅申请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流程 | 有关事项 |
(一)因私出国(境)请假程序 | 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紫荆e站网上办事大厅 → 人力资源处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销假申请,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后并提交。 确需线下申请的,可下载打印纸质版(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批准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征求党委保卫部意见,再报人力资源处及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国际交流处登记备案,方为审批完成。 |
(二)因私出国(境)销假程序 | 教职工须在学校批准的因私出国(境)请假期限内回校工作,于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假手续并到岗工作。在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流程中的“销假”栏,提交个人护照或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含本人照片页、本次出入境时间记录,若使用销假登记表纸质版(附件2),确需线下申请的,可下载打印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后销假。因故不能及时销假的,应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联系人:倪老师、岑老师,电话:020-85280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