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23-07-14】
办理流程 | 有关事项 |
(一)国内进修学习申请 | 报考(报名)前,须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教师国内进修学习申请》,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 |
(二)协议书签订 | 进修学习人员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进修学习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人员,需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 登录学校OA->“新建合同”模板->合同类型选择“人力资源处负责类”,填写合同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在职教师进修学习(国内访学)协议书》/《华南农业大学在职教师进修学习(攻读学位)协议书》并发送,OA自动发起该合同办理流程,点击进入填写详细信息后提交。 |
(三)回校报到与考核 | 进修学习人员必须在学习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处及其所在单位办理回校报到手续,接受广东省和学校的考核,需提供材料:培训结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或博士后证明等。 |
联系人:李慧玲,联系电话:85288019,地址:人力资源处职称师资科(行政楼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