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24-11-20】
- 人才优粤卡样图 -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29号)第二章申领条件的教职工。已发放的人才优粤卡统一按新办法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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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人登录“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aocc/。可采用账号密码/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粤省事扫码登录,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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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至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3、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审批并完成制卡后将统一寄送卡至学校。
4、学校收到卡后,将通过学校平台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持卡人领卡。
01.劳动关系证明
1)申请人已全职在我省工作且在我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的:
如是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该项材料,由属地人社部门系统内查验;
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士,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公共服务网页-社会保障-社保费申报与缴纳-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获取参保证明,具体流程见下图);或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近一个月的在职证明。
查询打印社保缴纳证明网页
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社保缴纳证明
2)未在我省缴纳社保但已缴个人所得税或柔性引才等情形,参照省优粤卡实施办法原文说明。
02华南农业大学在职证明(根据需要提供)
华南农业大学在职证明线上申请、自行打印。
(办理路径:学校官网—门户—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在职证明)
03有效身份证件(上传之一)
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04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仅支持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申领人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如奖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需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明材料。)
其中,符合第五条(四)款,第六条(一)款的人才(“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在线填写申请时,申请条款选择“其他未列出条件”,可由学校提供项目证明材料。
05证件照
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人力资源处人才科联系方式:
王老师 孙老师
020-8528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