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签证证明一般在学校网办大厅申请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流程 | 有关事项 |
(一)信息门户申请发起申请 | 在编人员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紫荆e站网上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签证证明,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后并提交。 |
(二)审批审核 | (1)所在单位运转员和单位负责人审批 (2)财务处和人力资源处综合科审核 |
(三)实体大厅材料领取 | 流程确认完成后,数据同步至自助终端需1小时,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有效实体证]、 [校园卡实体卡] 或 [统一身份认证] 到24小时自助区@紫荆e站综合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东南侧广场/三角市工行旁),登录[综合服务自助打印终端(1号/2号)]自助打印取件。 |
(四)其它需求办理 | 如有个性化需求,请咨询人力资源综合科(85280042),并携带[身份证有效实体证] [护照] [电子版签证证明]到行政楼916办公室办理。 |
注意事项 | 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出国境办理签证证明的教职工,可以直接发起申请;占用工作时间出国境办理签证证明的教职工,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发起申请。请履行因公(因私)出国境申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