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21-06-30】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签订劳务合同:1.在校学生;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的;3.有工作单位,在我校兼职的。
劳务合同为短期、临时用工,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 | 有关事项 |
(一)岗位申请 | 请填写《合同制职工(劳务合同)岗位申请表》下载,仔细阅读表格内容(重点是承诺部分)后,用工本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表格模板动态调整,请实时下载填写) |
(二)材料报送 | 登录学校OA->“合同管理3.0”->“合同流程”->“合同阅处单”,合同类型选择“人力资源处负责类”,下载劳务合同范本并填写合同信息,按照要求填写合同阅处单、上传电子版岗位申请表(已盖章签字)、劳务合同word版后点击发送,OA自动发起该劳务合同办理流程。 |
(三)申请审批 | 人力资源处通过OA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合同工岗位申请。 |
(四)劳务合同办理 | 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劳务合同签订等事项。 |
(五)劳务合同领取 | 人力资源处人事科通知用工单位(或合同工本人)到行政楼918室领取劳务合同(一式3份),由合同工本人在乙方处、委托代理人在甲方处签字后,交回一份至人力资源处,同时领取授权委托书。 |
联系人:李立、张琦,电话:020-38675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