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证明

办理流程

有关事项

(一)信息门户发起申请

在职人员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紫荆e站网上办事大厅 → 人力资源处 → 签证证明,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后并提交。  

(二)审批审核

1.所在单位运转员和单位负责人审批;

2.财务处和人力资源处综合科审核。

(三)实体大厅材料领取

流程确认完成后,数据同步至自助终端需1小时,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有效实体证] [校园卡实体卡]24小时自助区@紫荆e站综合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东南侧广场/三角市工行旁),登录[综合服务自助打印终端(1/2)]自助打印取件。

(四)其它需求办理

如有个性化需求,请咨询人力资源综合科(020-85280042),并携带[身份证有效实体证] [护照] [电子版签证证明]到行政楼916办公室办理。

注意事项

利用寒暑假因访学等原因出(国)境办理签证证明的教职工,可以直接发起申请;占用工作时间出(国)境办理签证证明的教职工,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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